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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永久产权"引发热议 "老房子"反而更卖座

发表于2014-12-04

事件

  2日,环球网发布一篇《70产权或退出历史舞台,所有房产规定为永久产权》的报道,瞬间引发网络热议。文中的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停止房产税扩围,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二是所有房产不再设40/50/70年大限,规定为永久性产权。但是,3日《深圳晚报》的报道中,官方回应这“只是专家的一家之言”。

  环球网的消息来源是援引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的意见,称广东省出台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里,将把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列为县(市)级主体税种。据称,这一方案,包括现有房地产税制的作用绩效和风险评价,过渡期的财政风险评估,以及向以房产税为主的财产税制转变的预案设计,如缩短出让年期、完全的产权出让探索,即不再规定70年或40、50年的产权,而是拥有永久性产权。

  房产产权问题是购房者最为关心的话题:70年“大限”来临时,自己这套房屋的命运到底会怎样?70年后难道还让自己的后代再缴纳一笔价格不菲的土地出让金?如果70年后还要再交钱,自己是否等于是长期的租房,当了这么多年的“房奴”是否值得?

  从目前来看,无论是从购房者财产权利的保护角度出发,还是为了未来保持社会的稳定,“70年”产权问题终将有科学的解决方案代替,以适当方案赋予私人房产以法律上的永久性,落实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但是,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如果未来购房者拥有永久产权,那之前已经成交的土地怎么办?是否需要补缴相关费用?土地价格是否会随之上涨?永久产权是否意味着房屋产权人也要缴纳土地使用的相关税费?这些问题也是制约永久性产权真正落地执行的实际问题。

  在一些专家看来,无论70年房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是否续费,公共财政的公平、公开,以及藏富于民的根本不能变。与国外体制不同,我们国家所有购房者所拥有的土地是国家的,在其土地上所建立的房屋产权,70年后房屋产权如何处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点。也有观点认为,70年使用期其实也就是个伪命题。按照目前的建筑安全标准,70年后房屋肯定已经是属于被拆迁的危房了。如今,有许多大城市房屋住宅面临着规划和拆迁问题,快到期的老房子反而很“卖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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